似乎是为了刺激消费,更可能是讨好老百姓,交通部门宣布节假日收费高速陆桥免费通行。
这是不是一件好事,还有的商量。所谓“刺激消费”,在下想来想去,除了刺激有车族多消耗一些汽油,为石油产业特别是中东国家多做一些贡献外,还真想不出这能增加其他什么消费。不开车,就不能回老家看望老人了吗?在国家号召大力节能减排,绿色出行的今天,他们反而刺激老百姓多消耗汽油,实乃匪夷所思!
即便这是一件好事,该不该“政府发令,企业买单”,更是值得商榷的事。假如高速公路属于各级政府全资所有,政府愿意拿公共资金惠民,抛开决策程序瑕疵不说的话,倒也无可厚非。可是多数高速路并非政府全资所有,民营、合资、上市公司中都有私人股份。无论按照物权法、行政许可法等法规,政府都无权不付对价无偿占有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产;因行政许可变更给权利人带来损失的,政府应该赔偿。
对此,听听路桥经营企业是怎么说的吧:
“从这个政策的起草到文件的突然发布,再到决定今年国庆就开始免费,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们的意见。企业筑路收费天经地义,政府如果想实行免费政策,应该首先收回经营权。”说起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政策,上述高速公司高层人士情绪很激动。(摘自《人民网》)
这里我并不是十分赞成高速路桥收费运行模式。相反,我认为这种模式交易成本大于管理成本,社会总福利因此而减少,因此我希望中国尽早让各级公路回归公共产品的属性。但是,既然因为政府投资缺乏暂时不得不采用企业贷款投资运营模式,那就应该按市场规则办。政府部门用行政手段越权侵犯企业和私人财产权,是与国家改革开放大政,与鼓励民资发展特别是鼓励他们投资基础设施的战略方针,与政府依法行政的原则背道而驰的。民营企业会想:现在你一个又一个36条说得天花乱坠鼓励我投资,到时候你再左一个右一个红头文件盘剥我,这不是挖好坑让我跳吗?
归根到底,这件事恐怕是扭曲的政绩观在作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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